附加税费计算器 - 城建税7/5/1% + 教育费附加3% + 地方教育附加2% · 小微减半
计算器
附加税费计算器,按现行口径一次给出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三项明细与合计,支持小微/小规模/个体"六税两费"减半优惠和月销≤10万免征开关。月度申报、价税分离后续、小微核对必备。所有计算浏览器本地完成
🏷️
纳税人类型预设
此处需填「实缴入库」的增值税/消费税。一般纳税人为「销项−进项」后当期实际入库额;从价税分离工具传入的是单笔销项税额,需汇总进项抵扣后再填,否则会高估附加税。
📊
计算结果
10,000.00元
计税基数
1,200.00元
附加合计
700.00元
城建税 7%
500.00元
教育+地方教育
🔢
计税基数
元
元
📍
纳税地点(决定城建税档位)
🔘
优惠开关
小微/个体/小规模 减半征收
财政部税务总局2023年第12号 · 执行至2027-12-31
月销≤10万/季≤30万 教育+地方教育免征
财税〔2016〕12号 · 城建税不免,仅免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
📋
附加税费明细
城建 城市维护建设税 × 7%
700.00 元
10,000.00 × 7% = 700.00
教育 教育费附加 × 3%
300.00 元
10,000.00 × 3% = 300.00
地教 地方教育附加 × 2%
200.00 元
10,000.00 × 2% = 200.00
合计 附加税费合计
1,200.00 元
📖
工具说明
📖 什么是附加税费
附加税费是以纳税人实缴的增值税和消费税为计税基数计算的三项地方税费——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计税基数完全相同,所以并排计算最直观。本工具按现行口径(截至2026年)一次给出三项明细与合计。
📐 城建税三档对照
⚠️ 工具不覆盖
进口环节由海关代征的增值税/消费税不作为附加计税基数,应剔除。即征即退/先征后返情形先按全额缴附加,退税不退附加。出口免抵退的"免抵税额"需加回基数,留抵退税需从基数扣除——工具不自动处理这两项。
❓ 常见问题
"附加税费"到底包括哪几项?
一般指三项地方税费:城市维护建设税(市区7%/县城和镇5%/其他1%)、教育费附加3%、地方教育附加2%。统称"两税一费"或"三附加"。计税基数都是同一个:纳税人实缴的增值税+消费税(不是销售额、不是销项税额)。
城建税7%/5%/1%三档怎么判?
看纳税人所在地的行政区划:直辖市/地级市市区(含市辖区)= 7%;县城、建制镇所在地 = 5%;不在以上区域 = 1%。判不准的简便办法:翻往期完税凭证,"城建税"那一栏的税率就是答案。
小微/个体减半政策具体怎么落?
依据财政部税务总局2023年第12号公告,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个体工商户减半征收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等"六税两费"。执行至2027-12-31。已享其它优惠的可叠加享受。
月销≤10万免征哪些附加?
依据财税〔2016〕12号,月销售额≤10万/季≤30万的,免征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注意:城建税不在此减免范围内,仍按所选档位计算。两个开关可独立组合。
增值税进项留抵不能抵附加,怎么算"实缴"?
附加税费的计税基数是当期实际缴纳入库的增值税额。销项税额−进项税额(已抵扣部分)= 应纳增值税;如果当期出现留抵,留抵不抵减附加——本期附加按0算。
海关代征的进口环节增值税,要不要计附加?
不要。进口环节由海关代征的增值税、消费税不作为附加税费的计税基数。出口退还的增值税、消费税也不退附加。工具里填的"实缴增值税"应剔除进口环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