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假工资计算器
实际工龄<10年,本单位≥5年 → 医疗期6个月(12个月内累计)
累计工龄 8年,本单位工龄 6年
医疗期不是「一次连续休满」,而是在对应周期内累计病休时间达到该月数即算医疗期满。
计算基数 ¥8000.00 × 70% = ¥5600.00/月;日病假工资 = ¥5600.00 ÷ 21.75 ≈ ¥257.47;病假10天应发 = ¥257.47 × 10 = ¥2574.70
依据《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劳部发〔1994〕479号)第三、四条确定医疗期;病假工资依据劳部发〔1995〕309号第59条,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
⚠ 重要提示:医疗期内用人单位不得依《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四十一条解除劳动合同,合同期满也应顺延至医疗期届满。但有第三十九条过失情形仍可解除。
📖 什么是病假工资计算器
病假工资计算器帮你按累计工龄和本单位工龄查医疗期(3~24个月),按病假工资基数×比例算月病假工资,并以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校验下限。依据劳部发〔1994〕479号和劳部发〔1995〕309号,让你对病假期间的工资待遇心中有数。
📝 使用说明
⚠️ 注意事项
❓ 常见问题
病假医疗期怎么算?
按劳部发〔1994〕479号,实际工龄<10年:本单位<5年→3个月、≥5年→6个月;实际工龄≥10年:本单位<5年→6个月、5~10年→9个月、10~15年→12个月、15~20年→18个月、≥20年→24个月。
医疗期6个月要连续休吗?
不需要。医疗期是「累计」病休时间,在对应周期窗口内累加计算。例如医疗期6个月按12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多次病休天数累加达到6个月即视为医疗期满。
病假工资有没有最低标准?
有下限。劳部发〔1995〕309号第59条规定:病假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例如当地最低工资2690元,病假工资月标准不得低于2152元。
日病假工资为什么除以21.75?
21.75是月计薪天数,来自人社部发〔2025〕2号:(365−104)÷12 = 21.75天。日病假工资 = 月病假工资 ÷ 21.75。
病假工资比例各地一样吗?
不一样。国家只规定了「不低于最低工资80%」的下限,具体比例由地方规定和劳动合同约定。常见做法是按病假连续工龄分档,工龄越长比例越高。
医疗期内能被辞退吗?
医疗期内受保护:用人单位不得依《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四十一条解除,合同期满也应顺延至医疗期届满。但有第三十九条过失情形(如严重违纪)仍可解除。
💡 使用场景
📐 计算公式
医疗期分档(劳部发〔1994〕479号第三、四条):
实际工龄<10年:本单位<5年→3个月(6个月内累计);≥5年→6个月(12个月内累计)
实际工龄≥10年:本单位<5年→6个月(12);5~10年→9个月(15);10~15年→12个月(18);15~20年→18个月(24);≥20年→24个月(30)
病假工资:
月病假工资 = 计算基数 × 病假工资比例
日病假工资 = 月病假工资 ÷ 21.75(月计薪天数)
病假应发 = 日病假工资 × 病假天数
法定下限(劳部发〔1995〕309号第59条):
病假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 80%
示例:累计工龄8年、本单位6年 → 医疗期6个月(12个月内累计)
基数8000元、比例70% → 月病假工资 = 8000 × 70% = 5600元
日病假工资 = 5600 ÷ 21.75 ≈ 257.47元
病假10天应发 = 257.47 × 10 ≈ 2574.71元